铜仁市万山区人民医院 祝您健康!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专题专栏

当前:首页> 专题专栏 > 政策法规 > 正文

创文巩卫 专题活动 医患连心桥 平安医院 政策法规 清廉医院

普法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十大亮点解读(一)

  • 2026年10月11日
  • 平安普法
  • 字体
  • 小
  • 中
  • 大




习近平总书记用“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揭示新时代民族团结的深刻内涵。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全面法治化新阶段。这部法律有哪些创新亮点?将如何守护我们身边的民族团结?接下来,我们将以“十个亮点”逐篇解析若干核心内容,敬请关注。


亮点一


首创序言设置,确立新时代党在民族工作领域的重大理论创新

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30多年来第一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是新时代立法形式上的重要创新。序言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为叙事主线,具有三重深意:一是阐述了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命运共同体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和发展的历史逻辑;二是阐述了近代以来各族人民始终坚持大一统信念、在英勇斗争中实现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阐明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是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法律,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明确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向法律规范的转化。

图片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交往交流交融中,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凝聚成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的命运共同体。


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各族人民始终坚持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大一统信念,在救亡图存、共御外侮的英勇斗争中,实现了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保各族人民真正获得平等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主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华民族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追求,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责任。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作为共同任务,着眼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维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亮点二


在总则中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

图片



第一章“总则”开宗明义明确立法目的和根据,全面贯彻、具体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个必须”的核心要义,条文顺序基本按照“十二个必须”的逻辑展开,具有三重深意:一是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党关于民族工作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力量。二是阐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这一重大部署,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当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三是明确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等重要原则,明确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重要内容,构建了本法作为民族工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的“四梁八柱”

图片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力量。


第三条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当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第四条  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应当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确保各族人民共同当家做主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和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家园,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第六条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国家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促进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谐共处,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第七条  国家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发展进步。


第八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九条  国家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受外部势力的干涉。坚决反对一切以民族、宗教、人权等借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污蔑抹黑、遏制打压、渗透破坏等行为。




本期亮点就讲到这里了

下期我们将继续解读

带大家深入理解这部法律的核心要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不断走向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

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